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竞赛评选暂行办法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提供平台,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竞赛活动,保证竞赛的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在三年时间内,举办各种课程教学竞赛活动,评选出30名优秀课程教学竞赛教师。
 二、课程教学竞赛内容
 1.课程说课竞赛;
 2.公开课;
 3.青年教师论坛;
 4.说专业竞赛。
 三、评选条件
 1.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列入我校教学计划必修课或限选课课程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课程教学竞赛;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自事故发生后两年内不得参加竞赛;
 3.在相同条件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四、评选程序
 1.教务处发布课程教学竞赛通知;
 2.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递交参赛报名表; 
 3.预赛
 预赛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预赛方案和规则参照学校评比标准及规则执行。二级学院(部)成立评定小组并将评定小组名单、预赛方案、预赛的时间和地点等报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4.决赛
 在预赛基础上,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出参加决赛的人选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决赛;
 5.教务处根据决赛评委会评议结果,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宣布获奖结果。
 五、组织领导与管理
 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部)配合,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六、奖励
 1.获得优秀课程教学竞赛的教师,按“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2.颁发课程教学竞赛获奖荣誉证书,业绩记入个人档案;
 3.课程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在职称晋升、业务进修、出国培训等方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