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7 15:44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陕工院院字〔201643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6420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422日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511

抄送:院领导,党委委员,院务助理,档。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511日印发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定全省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陕教政〔20164号)精神,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述

我院于2016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承担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试点项目,其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全面整改长效机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校企融合协同育人、外部治理结构改革等五大任务。

该项目从20164月正式启动,试点周期为2年;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省教育厅专项3万元,学院配套7万元。

二、总体目标

以“规范办学行为,激发办学活力”为主线,经过两年探索实践,争取在试点领域,深刻理解把握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本质内涵,以及国内外同类院校具体运行的优劣得失,从校内与校外两个方面提出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的实现路径和具体举措,形成与之配套衔接、统筹协调的运行机制、制度体系与规范标准,并从实践视角梳理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与经验,力求在理论引领、实践创新、成果应用方面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思路

——从宏观研究层面把握命题。以深刻认识和反映实情为基点,成立课题组,按不同层次、区域、行业特色选取不同类型层次高等院校为样本,开展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的现状调研,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高度,系统分析高职院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确保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意义。

——从基础理论层面深入研究。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遵循国家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理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之间的关系,理顺学院党委、行政、学术、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明晰界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运行形式,着力剖析学校成为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接受宏观制约,既拥有相应自主权、又接受各方监督办学实体的影响要素。

——从操作层面进行实践。以体现特色为原则,传承学院历史传统和办学特色,紧跟高职教育发展新趋势,融入改革新思路、新举措,制定实施行之有效、具有自身鲜明特征的试点方案,采取在研究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实践,力求取得实效。

——从成果层面系统总结。以理论研究和实践结果为依据,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总结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在路径设计、标准体系、制度保障、体制构架的系统化参考规范,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为兄弟院校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范例,争创全省高职教育综合改革和治理能力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64月—20166月)

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组,召开项目研讨会;搜集资料并进行分类整理,组织学习相关理论,讨论细化课题研究方式方法,为项目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研究实施阶段(20167月—20181月)

在大量资源基础上,对比分析实例特点与成功要素,采用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等方法,研究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的逻辑体系、基础理论和改革举措,并予以实施落实;定期进行阶段督促检查,提出调整完善的思路、设想和措施。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82月—20184月)

整理项目研究资料,进行信息分析处理,提炼成果,撰写项目报告,聘请专家鉴定,予以推广应用。

五、重点任务

(一)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体系

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以章程为总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经委员会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具有高校管理要求和现代职教特色的内部治理结构。结合学院实际,调整优化学院内部机构设置,进一步推进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二级学院与教务处在教学管理方面、与学生处在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职能划分,推动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完善优化各二级学院层面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推进学院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和完善教学、科研、人事、师资、财务、学生教育以及后勤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建立内部治理体系下内容完善、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规范实用的制度体系,加大行业、企业参与学院相关事务管理的力度,构建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体系。

(二)建立全面整改长效机制,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运行机制

依托各级各类巡视诊断,全面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系列活动,在修订完善学院管理制度的同时,明确责任主体、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强化制度落地落实与过程控制,形成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财务运行的内控机制、绩效考核的奖惩机制、目标责任的管理机制、资源筹措市场化机制、工作规范的约束机制、师生权益的保障机制、意见收集的反馈机制,让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内化为全院有章必循的管理文化,提高管理效能与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实现教学、科研、学生、后勤、资产、财务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重视学院各类数据的记录、采集、更新和分析,构建学院治理的基础数据体系,降低信息模糊带来的决策风险,推动学院管理运行的科学化、数据化和高效能。

(三)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健全突出教育教学的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与培养,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增强质量意识,将现代大学管理理念贯穿于内部管理的各个层面;建立干部竞聘、轮换和末位淘汰的激励考核机制,强化管理人员服务教学中心工作的职业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着力打造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管理干部团队。不断加强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生管理、实验实习与顶岗实习管理、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与考核管理办法、师德师风标准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建设。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教学规范管理,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新创业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院系两级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和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健全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的质量保障体系。

(四)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探索校企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借助学院作为教育部首批全国百所学徒制试点院校之一,以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等七个专业为载体,将校企“双主体”育人指导思想贯穿在招生及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探索建立校企协同成本分担机制。以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成本共担思想为指导,以校企共同投入为主建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确保导师带徒薪酬、学徒工作薪酬、双导师选拔激励、项目试点经费等落到实处,切实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探索建立校企协同招生招工长效机制。以自主招生等现有招生制度为基础,校企协同制定学生学徒考核录用标准,校企共同组织实施招生招工一体化过程,确保现代学徒身份从开始就落地生根。探索建立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协同开发由学校课程和企业课程共同支撑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协同制定课程标准,协同实施课程考核,协同组织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建立校企“双导师”队伍协同建设长效机制。在现有校企人员双向兼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不断深化校企双向挂职锻炼、校企协同技术研发、校企协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双主体、双导师”育人优势,建成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双导师队伍。建立健全校企协同文化育人机制。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开展劳模专家、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院活动,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五)理顺政行企校四方关系,创新自主发展与自主约束的运行模式

结合我省高职院校发展实际,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所面临的问题切入,从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层次,全面梳理高职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树立协同共治理念,明晰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和角色定位,促进外部治理的平衡运行和协同共进,营造学院发展良好外部环境。实证分析全国各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四方关系现状,厘清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的责权利和角色定位。按照我省下放、取消或调整的13项管理权限,建立相应工作的内部流程规范。针对招生考试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实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管办评分离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项目负总责;院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承担试点项目任务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负责试点项目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汇总;协助部门按照试点内容完成相应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质量标准,加强过程管理,注重跟踪检查,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整体质量。

(二)加强责任落实

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使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卓有成效。牵头负责人对具体任务事项亲自督促落实,责任部门定期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

(三)加强督办督查

建立试点工作落实问责机制,对于试点工作不力的部门,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院级领导应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以加快推进工作进程和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