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8-06 16:56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统计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保证统计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根据国家、陕西省有关统计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各类统计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完成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统计和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的建设工作。

2.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学院发展情况,为学院制定计划、进行决策、检查工作,以及业务研究提供统计服务。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责

1.统计机构及统计队伍建设

学院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全院综合统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配备兼职综合统计员1名;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配备兼职统计员1名,组成学院的二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因特殊原因或工作调动者须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党政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情况交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兼职综合统计员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建立与贯彻学院统计工作制度,制定全年的统计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统计员及时、准确地填报教育部下达的综合统计年报,确保质量。

3)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一次性综合调查表的填报任务。

4)管理学院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

5)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参考数字。

6)召开统计员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研究统计工作中的问题,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开展业务学习。

7)负责学院获得的各类荣誉统计工作。

3.兼职统计员的职责

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党政办公室综合统计员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本部门的具体统计工作制度。

2)协助党政办公室综合统计员及时完成每学年必须上报教育部的各类统计报表。

3)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统计单位和院内外的统计报表及一次性调查表的填报任务。

4)管理好本部门的统计资料,建立本部门统计台账,经常进行整理,按要求归档。

三、统计内容及分工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院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各项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2.组织部:负责党内综合报表各种数据统计上报及其他党建数据资料的汇总统计工作。

3.宣教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统计工作。

4.学工部:负责学生情况的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奖、助、勤、贷、补、免)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奖学金发放情况;学生院内外各类文体获奖、荣誉奖励情况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情况;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及活动情况;学生团支部、团员数;学生文体活动开展情况;学生日常行为量化及违纪处分情况;学生日常思想、心理、身体健康情况;少数民族学生数;走读学生数。

5.人事处:负责人事劳资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全院在编教职工数量及其职务、职称(工种)、年龄、性别、学历构成情况和校内分布情况;外聘人员数量及其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工种)等构成情况和校内分布情况;专任教师及双师型教师数量及其年龄、性别、职称、学历、专业领域构成情况;外聘教师数量及其年龄、性别、职称、学历、授课情况;学院人员变动增减情况;专任教师变动增减情况;教职工进修、培训等情况;工资及职工所有收入情况统计。

6.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及学生的学籍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专业数量、教学计划、教师授课及课时;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新生生源地构成、新生中应届生数量;毕业生数、结业生数、学生休退学情况;在校学生专业、年级、年龄、性别、生源地分布及构成情况、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校内实验实训室数量、校外实训基地数量;教材编写、出版及教师获奖、获得各项荣誉情况;精品课程、优秀课件统计;教学团队统计;学生职业技能证书获取情况;学生校内外技能大赛、专业竞赛项目及获奖情况;教研室的教研情况。

7.科研处:负责教科研状况及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科研经费、科研立项及获奖、科研人员、科研项目的转让及专利申请、科研基地及科研成果等情况;教职工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校园网络建设情况和网络利用情况。

8.财务处:负责财务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各项经费实际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各类财务报表;校友、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捐款(含奖学金、奖教金)统计。

9.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的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全院固定资产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全院各类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教学用计算机数量;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各类设备使用率统计;校友、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捐物统计。

10.就业指导处(校企合作处):负责毕业生就业和校企合作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毕业生就业率及各专业学生就业分析;毕业生跟踪信息(用人单位跟踪、毕业生跟踪);用人单位情况;校企合作单位情况;校企合作协议统计;订单班开展情况;陕西装备制造业集团成员单位情况。

11.继续教育中心:负责成人教育及各类社会培训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成人教育开办的专业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成人教育在校生的专业、年级、性别等构成情况;各类培训服务情况;校内外各类技能鉴定情况;各类等级证书、资格证书统计;我院教师外出对口支援情况。

12.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数据平台建设和教学督导工作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的建设工作;教学督导情况。

13.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图书资料的种类、数量、金额、周转率情况;电子图书数量及使用情况;电子阅览室情况。

14.保卫处:负责各类治安事件、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校内师生集体户口和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等资料的统计工作。

15.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相关的各类数据的统计工作。

16.后勤保障处:校舍与后勤服务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校园占地面积、绿化面积、运动场面积、校舍建筑总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正在施工建筑面积;校园商铺、门面房等情况;学生宿舍、饮食及物业服务等情况。

17.基建处:负责历年学院基建项目、在建项目各种资料的统计工作。

18.校办工厂:负责校办工厂人员、财务、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等的统计工作。

19.各二级学院(部)及其他部门:按照相应数据归口,积极配合各统计人员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20.以上未列统计内容,视性质由党政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

四、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发布

1.加强统计数字的管理,保证统计数字的全面、准确、统一。各部门对外发布统计数字,均应统一口径。对外报出或引用的数字,须经党政办公室兼职综合统计员核准。

2.为了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统一,以制表部门对统计指标的解释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任意修改。

3.凡综合上报的各种报表,按业务归口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统计人员填报。统计人员如实填写好相关表格并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查无误后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按业务归口交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审核,最后经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4.学院各部门直接向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应在报送时分送党政办公室兼职综合统计员1份。党政办公室有权对填报数字进行核查和比较,如发现错误,通知填报单位进行修改。上报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的签字和部门盖章,并经有关负责人或有关院领导的审核签字后方能报出。

5.建立严格的统计资料保管制度。各部门应保管好本部门的统计资料,包括:各种统计报表,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并按时移送学院档案室保存。党政办公室兼职综合统计员应做好历年学院上报教育部的各种报表及各种一次性调查表的归档工作。

6.各类数据统计时段和报送时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学院工作实际需要统计报送,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日常基础数据管理,以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