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退居二线处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8-06 16:57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退居二线处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近年来,我院退居二线处科级干部逐年增多,为了继续发挥他们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等特点,为学院的发展建设继续贡献他们的聪明才智,特制定如下管理暂行办法。

一、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但仍然在职的处科级干部,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我院重要的人才资源和宝贵财富。各级领导一定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和工作上关心他们,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让他们继续为学院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二、退居二线干部所在处级单位及党组织是这些干部的具体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经验丰富等特长,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支持他们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考核。退居二线干部也要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学院或所在部门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退居二线处科级干部男满57岁,女满52岁者,本人志愿接受校外单位之聘请离校工作,需履行如下审批手续。

1.个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3.党委书记审批;

4.书面申请报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

从离校工作的下月起学院人事处停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基础补贴+奖励津贴)。出外工作期间个人言行及安全责任自负。

若校外聘约解除回校工作,本人也需写出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院党委书记审签后,书面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院人事处,从回校工作的下月起恢复其绩效工资。

出外工作期间这些同志其他待遇不受影响,正式退休时其退休待遇不受影响。

退居二线干部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工作者,按照学院有关旷工的规定处理。

本暂行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