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副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发布时间: 2016-04-13 08:29 作者:供稿 纪委 张翔/编辑 王伟 编辑 新闻中心 访问次数:

4月12日下午,我院在崇文南楼第五会议室举办了2016年拟任副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4名干部参加了本次考试。

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和我院《副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次考试由纪委组织,学院纪委书记康强同志担任主考。考试内容包括《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以及学院有关制度等。

120分钟的考试中,参加考试的干部都能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答题,考场秩序井然。本次考试采用开卷方式,考试成绩将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近年来,我院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副处级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出台了《副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规定凡拟任副处级岗位的干部都需通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提拔任用。